那本《活着》的定价,印在封底,三块六。
昨天下午,城南旧书店。
老板姓赵,六十来岁,坐在门口的藤椅上翻报纸。我进去他也没抬头。
靠墙那排书架是八九十年代的文学书,按出版年份排。我从左边开始翻,第三本抽出来,是《活着》。
封面已经掉了一半,用透明胶粘过。胶带发黄,脆了。
翻开扉页,有一个名字:李耘。钢笔,蓝色。字写得硬,收笔很用力。
封底定价,三块六。
我把它放到柜台上的时候,赵老板看了一眼,说,那块胶带是新粘的,前年。
他记得。这本怎么来的,他也记得。是九八年的夏天,一个戴眼镜的姑娘拎来一麻袋书,说家里搬家,实在带不走。
我没问那个姑娘是不是李耘。
旧书里夹着借书卡。最上面一次是 1997 年 6 月 14 日,还书日期栏盖了个章,逾期三天。图书馆叫城南工人文化宫。
我买下来,八块钱。走出店门,风很大。
这件事让我想起一个老话题,关于旧东西到底值不值得留。说实话,我觉得大部分人不该留。留东西是一种负担,不是纪念。
真正值得留的,是那种你随手就会想起、根本不用专门腾地方的东西。一本压在箱底二十年的书,其实早就不属于任何人了。
但那天我还是把它买了。
因为它便宜。也因为它被翻得很旧,页边有折角,某几页有铅笔划的线,划得很轻,像是怕留下痕迹。
这本《活着》我还没读完。放在桌上,每天回去翻两页。封底的胶带还在。
有些东西一旦被翻旧了,新的就再也替代不了。
有些事,过去就过去了,但书不会。书上的字一直都在那儿,等下一个翻开它的人。
写这些的时候,窗外在下小雨。我把那本《活着》翻到了第 47 页。
书签是一张 1999 年的电影票根,片子叫《一个都不能少》。票价,五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