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二凌晨一点,我在旧移动硬盘里翻到一个 2013 年的文件夹,名字只有三个字母:raw。点开,里面是 17 段视频,总大小 2.3G。最早的一段拍摄于 2013 年 7 月 6 日,下午三点四十,画质是 480p。
我点了播放。画面里是一条巷子,水泥地,墙上有半截褪色的广告,一个穿蓝背心的男人在修自行车。他没有看镜头。镜头也没有动。整整 4 分 12 秒,他拧了三颗螺丝,站起来,把车翻正,走了。
我把这段看完,又倒回去,从头看了一遍。然后是第三遍。那天晚上,我把它看了九遍,关掉电脑的时候,窗外天已经泛蓝。第二天上班,我在工位上睡过去两次,被同事老周拍醒。他说,你昨晚干嘛去了。我说,看了一段 2013 年的录像。他笑,说你真闲。
我没跟他解释。解释起来太麻烦,也太像矫情。
这件事我拖了半年才写。不是因为难写,是因为它牵扯到一个我一直不太敢碰的判断:我们记录下来的东西,绝大多数是废的。我硬盘里那 17 段视频,我认真看完的只有这一段。剩下 16 段,加起来 2.1G,我快进着扫过,没有一段超过 20 秒。这个比例大概是 1 比 16,说实话,比我预想的好,但也没好到哪去。
所以我对"记录"这件事的态度是冷的。我不相信"多记录总没错"。我见过太多人举着手机,拍了一整年,最后连一次完整回看的耐心都没有。拍下来的动作,本身会替代掉当下的感受——你举着手机的时候,是站在事情外面的。这个说法有争议,我知道,很多人不同意。但我还是这么认为:在绝大多数场合,按下录制键的那一刻,你就已经不在场了。
可那段 4 分 12 秒的录像,又让我没法把话说死。
因为拍它的那个人,是我爸。他 2013 年用的是诺基亚 720,摄像功能差得离谱,对焦慢,白平衡乱飘。他不是在记录什么大事,他就是觉得那个修车的男人站姿好看,蹲在那儿拧螺丝的样子很稳。他后来跟我提过一次,说"那师傅手上没一点多余动作"。我问他,那你拍下来干嘛。他说,不知道,就想留着。
他 2016 年冬天走的。这段录像,是我能调出来的、他留下的唯一一段他自己拍的东西。不是拍我,不是拍他自己,是拍一个陌生的修车师傅。这个事实我消化了很久。它没有意义,也不承担任何意义,它只是在那儿。但恰恰因为它在,我才觉得有些东西是可以留的。
顺便说一句,我上周还在看 现在就出发第4季综艺,一集 90 分钟,快进着看完的。我承认这是双标。批评别人记录,自己刷综艺,两件事不冲突,人本来就活得不整齐。
后来我调整了做法。我不再要求自己"记录生活",我只在三种情况下按录制:一是有人在做一件我判断自己以后会想再看的动作;二是我爸那种情况,说不清理由,但手先动了;三是明确要交付给别人的内容,那属于工作,不算记录。剩下的时间,手机在口袋里,不掏出来。这个规矩执行了大半年,我硬盘里新增的视频从每月 30 多段降到 4 段左右。质量没变好,但我回看的比例从接近 0 升到了大概四分之一。
这算是一个具体的结果。不是结论,只是我这一年试出来的东西。
写到这里,窗外开始下雨。我把那段录像又调出来,放到 2 分 40 秒的位置——修车师傅直起身,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。这个动作我爸拍了,我看了九遍,还会继续看。它不能证明什么,也不打算证明什么。它只是一个下午,三点四十,一条巷子,一个陌生人在干活。
值得留。